2010年3月20日星期六

新工作,新感受

一如以往,我都選擇不在FACEBOOK寫網誌,想給有留意我的人看。不知道有誰看到呢~

開始忘記了繁忙的感覺,轉了工作環境後,結果係正面的。沒有晚上的SUPPORT CALL,沒有帶回家的工作,沒有發著夢也見到的PROGRAM,星期六的晚上可以打BLOG,感覺真的不錯。

有一個新認識的人,他給我有很熟識面孔及感覺,但我知他不是我所識的那個人,那是中學時代的記憶,十多年了,少少及平均的白頭髮,瘦瘦的,說話時滿口的英文,只可以遠望的那感覺。他這幾年也會偶爾一閃而過,但今次卻很近。談了幾次話,他不會跟你說公事以外的事,但用FACEBOOK時卻會跟我說說笑。

我當然明白只可以遠望的感覺是什麼,就是明知喜歡也不可以觸碰的。他是我心目中一個死結,中學有兩年時間沉醉在這單戀裡,只要看到一下便滿足,即是離開學校後的日子,凡見到同一類型的便會痴痴的看著,會跟他說笑,送他生日禮物,會為他做些他開心而又合乎我身分可做的事,不讓他知道我有幾著緊他的一切。

他可能知道我的想法,但卻不會主動說清楚,因為他就是這類型的人。以前還會覺得自己配不起他,現在的我卻再沒有理由向他表白,我很明白「愛」與「喜歡」的分別,人生中可以喜歡很多人,但只可以愛一個,我會為愛的人付出所有,而不會為喜歡的人做傻事。可以說是花心的藉口,在心底裡花心不可以嗎?他可能有女朋友或太太,那也不重要,他生活得開心我也會開心。